丹麦(Denmark)介绍 

2019/7/5  发表于1967天前  51172 

丹麦王国(丹麦语:Kongeriget Danmark),通称丹麦(丹麦语:Danmark),是北欧国家,政体为君主立宪制下的议会民主制,首都在哥本哈根,拥有两个自治领地:法罗群岛和格陵兰。由于丹麦和挪威、瑞典有相近的语言、文化和历史,合称为斯堪地那维亚国家。

 
丹麦是欧洲联盟成员国,经济高度发达,同时是个典型的福利国家,贫富差距极小,为世界高度发达国家。丹麦也是北大西洋公约组织创始会员国之一。
 
丹麦政体为君主立宪制下的议会民主制,现任君主是玛格丽特二世女王,中央政府拥有相当大的权力,并负责属地法罗群岛和格陵兰的部分事务。
 
丹麦(Danmark)一词的来源,尤其是丹麦、丹人与丹麦统一为单一王国之间的关系存在争议。这些争议集中在丹麦一词的前缀Dan究竟指一个名为丹的日耳曼部落还是名为丹的国王,和后缀mark的确切意义。一些书目和中世纪文学对丹人所在地的描述各不相同,使得丹麦词源争议更加复杂。
 
第一次世界大战中,丹麦保持中立,但凡尔赛条约将割让给普鲁士的地区归还给丹麦。由于担心德国境内的领土收复主义,丹麦决定让该地区的公民自行决定归属。最终北部回归丹麦,南部继续留在德国。
 
1939年,丹麦与纳粹德国签定了互不侵犯条约,但纳粹德国在1940年4月9日入侵丹麦。丹麦仅抵抗了两小时即投降。丹麦与纳粹德国的经济合作持续到1943年,随后丹麦拒绝继续合作,摧毁了大部分丹麦皇家海军的船只,并尽量将官员送往瑞典。在二战期间,丹麦帮助其境内的犹太人前往瑞典,以躲避纳粹德国针对犹太人的种族灭绝行动。为了抵抗苏联,丹麦公民组成丹麦志愿军与德国合作。
 
1944年,冰岛乘丹麦被占,宣布切断与其共主邦断的关系,成立共和国。1948年,法罗群岛获得部分自治权。
 
二战后,丹麦参与了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北大西洋公约组织和联合国的建立,因此丹麦是这些组织的创始会员国。1973年,在经过公民投票后,丹麦加入欧洲经济共同体。1993年,丹麦通过公投批准马斯特里赫特条约,加入欧盟,参与到欧洲一体化进程中。2000年,丹麦公民投票否决加入欧元区。丹麦的两个属地法罗群岛和格陵兰出于保护本地渔业的考虑拒绝加入欧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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