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4/2 发表于2061天前 12222
加拿大在1400年前即有原住民在此生活。15世纪末,英国和法国殖民者开始探索北美洲的东岸,并在此建立殖民地。1763年,当七年战争结束后,法国被迫将其几乎所有的北美殖民地割让予英国。在随后的几十年中,英国殖民者向西探索至太平洋地区,并建立了数个新的殖民地。1867年7月1日,1867年宪法法案通过,加拿大省、新不伦瑞克、新斯科舍三个英属北美殖民地组成加拿大联邦,其中加拿大省分裂为安大略和魁北克。在随后100多年里,其它英属北美殖民地陆续加入联邦,组成现代加拿大。1931年12月11日,加拿大接受威斯敏斯特法令,成为独立国家,但国家元首依旧是当时的英国国王乔治五世,且英国议会依旧握有加拿大的修宪权。1933年和1949年,加拿大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的终审权分别从英国枢密院司法委员会移交至加拿大最高法院。1982年4月17日,英国女王兼加拿大女王伊丽莎白二世签署命令,将加拿大宪法修宪权移交加拿大议会,至此加拿大与英国的特殊关系终结。
加拿大是实行联邦制、君主立宪制及议会制的国家,由十个省和三个地区组成,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为国家元首及加拿大君主,而加拿大总督为其及政府的代表。加拿大是双语国家,英语和法语为官方语言,原住民的语言被认定为第一语言。由于位于高纬度地广人稀,该国是世界上拥有多元化种族及文化的国家,也是移民为主的国家,约五分之一的国民出生于境外,近年来移民大部分来自亚洲。
得益于丰富的自然资源和高度发达的科技,加拿大是富裕、经济发达的国家。以国际汇率计算,加拿大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在全世界排名第十六,人类发展指数排名第十。它在教育、政府的透明度、自由度、生活品质及经济自由的国际排名都名列前茅。积极参与国际事务,是联合国、北大西洋公约组织、北美空防司令部、七大工业国组织、二十国集团、亚太经济合作会议、英联邦、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及太平洋岛国论坛的成员。
Canada来自于圣劳伦斯易洛魁语中的Kanata一词,意思解作“村”或“聚居地”。1535年,居住在现今魁北克市的原住民将法国探险者雅克·卡蒂埃带到斯塔达科纳村,并称那村为Kanata,后来雅克·卡蒂埃便用Canada指多纳科纳(即斯塔达科纳的首领)统治的地区。1545年,欧洲的书籍和地图都开始用Canada代表那片区域。
在17世纪和18世纪早期,Canada指新法兰西内圣劳伦斯河流域的地区。为了应对十三个殖民地居民的反英活动,英国政府在1774年颁布魁北克法案,这法案把加拿大的范围扩展至五大湖南部的地区,远及俄亥俄河。这些土地大部分在1783年被移交给新生的美国,但五大湖以北的土地(即现今安大略省的大部分地区)被英国保留下来。在新法兰西被英国占领后,加拿大被分为两部分,即上加拿大和下加拿大。1841年,上下加拿大又合并为加拿大省。
1867年,加拿大省与新不伦瑞克和新斯科舍组成联邦自治领。随着加拿大逐渐脱离英国,其政府也逐渐在官方文件和条约中使用加拿大这一简称。1982年,加拿大国庆日的官方名称从自治领日改为加拿大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