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读经本地评审的全日制学士学位或以上程度课程的非本地学生,只要修业期不少于一个学年,便可从事实习工作、校园兼职工作或暑期工。在有关学年的整段期间于校园担任兼职工作,每星期不超过20 小时;并在暑假期间接受聘用,工作时数和地点没有限制。详情请浏览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入境事务处网页。
入读本科或以上程度学位课程的非本地学生(不包括就读本科基础年课程的学生、交换生及来港短期就读的学生),只要入读时间不少于一个学年,便可从事实习工作,但必须严格遵守以下条件:
- 从事的实习工作必须与专业有关,而且需要经大学预先安排或批准;
- 实习工作为期最长一个学年,或占有关全日制学位课程正常修业期的三分之一时间,两者之中以较短者为准;
- 非本地学生在正式注册为院校的学生在开始正式上课之前,或者已完成学位课程后,不可进行实习工作。
从2019年5月1日起,香港法定最低工资水平是每小时37.5元。《最低工资条例》要求,雇员在任何工资期的工资,按其在该工资期内的总工作时数平均计算后,不得低于法定最低工资水平。
法定最低工资适用于所有雇员,不论他们是月薪、日薪、长工、临时工、全职、兼职或其他雇员,均受到保障。不过,法定最低工资并不适用于留宿家庭佣工、实习学员等。
自中国改革开放以来,香港已成为中外商家的必争之地。数以千计的跨国公司在香港设立分部或办公室,其中有接近一千家世界著名的公司更在香港成立地区总部,这些著名跨国公司来自美国、日本、英国、德国、法国、瑞士、荷兰、澳洲及新加坡等地,从事的行业涵盖金融、银行、贸易、电讯、及保险等行业。
非本地生毕业后如有意申请留港工作,可以通过「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就业安排」,在毕业后继续留港12个月,无须在提出申请时已找到工作。详情请查看入境事务处网页。